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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泰州上元教育 时间:2018/10/9 17:24:11
是一种以抽签给奖方式进行筹款所发行的凭证,通常是为了资助福利、体育等社会公众事业发展,目前我国发行的分为福利和体育两种,每种又包括、排列三等不同的玩法。那么你是否知道和有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呢?以下是有泰州会计培训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相关政策规定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
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应纳个人所得税:
(二)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;
(十)偶然所得;
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:
(二)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,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(五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,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,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百分之二十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:(十)偶然所得,是指个人得奖、、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。
3.《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4〕127号)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,对一次收入超过10000元的,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。
4.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字〔1998〕12号)凡一次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;超过1万元的,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5.《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》(国税函〔2002〕629号)
(三)个人因从事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,应按照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总结:
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,对于个人因购买而取得的收入,包括福利及体育,凡一次收入在一定数额以下的(目前免税标准为10 000元)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;超过一定数额的,则需全额按照“偶然所得”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对于个人因从事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(具体规定详见《管理条例》及实施细则),应按照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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